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、中级(含护考)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
为便于考生就近领取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、中级(含护考)技术资格证书,根据放管服有关要求,拟继续采用以区和市属(管)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办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取方式
(一)单位统一领取
1.市属医疗卫生机构: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领取。
2.2021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参加护考的,由厦门大学医学院、厦门医学院、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、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、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领取;社会考生参加护考的,凭本人身份证自行领取。
(二)区统一领取
市管、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管民营医疗机构(含诊所),由各区卫生健康局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。
二、领取时间、地点
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3:00-5:00(节假日除外),
在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5楼505室领取。联系电话:2136936。
三、各区联系方式
特此通知
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
2021年8月31日